证券指数自2020年12月4日起施行为真切跨银行间墟市债券贸易型绽放式指数基金的贸易和申购赎回机制,经中邦证监会照准,上海证券贸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贸易所贸易型绽放式指数基金生意施行细则》(以下简称《施行细则》)相闭条件举办了修订,现予发外,并将相闭事项报告如下:
一、《施行细则》新增第二十四条:“营业、申购、赎回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仅征求证券贸易所上市债券的贸易所贸易基金的基金份额时,该当听从以下轨则:
营业、申购、赎回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征求银行间债券墟市贸易通畅种类的贸易所贸易基金的基金份额时,该当听从以下轨则:
本条轨则的贸易所贸易基金投资于债券现券组合。出席本所证券贸易的机构和私人均可出席本条轨则的贸易所贸易基金的认购、申赎和贸易。”
二、修订后的《施行细则》全文从头发外(详睹附件),自2020年12月4日起践诺。本所此前发外的《闭于发外施行上海证券贸易所贸易型绽放式指数基金生意施行细则(2020年修订)的报告》(上证发〔2020〕2号)、《闭于债券类贸易型绽放式指数基金贸易闭联事项的报告》(上证基字〔2013〕86号)、《闭于现金申赎类债券贸易型绽放式指数基金相闭事项的报告》(上证发〔2017〕53号)同时废止。
附件:上海证券贸易所贸易型绽放式指数基金生意施行细则(2020年第二次修订)
闭于修订《上海证券贸易所贸易型绽放式指数基金生意施行细则》相闭条件的报告ETF